发布日期:2023-06-27 01:53:13

上云对公司的好处上云之利:提升企业效益赋能行业发展

本文目录

  1. 2021榆林市经济发展重要举措?
  2. 要加快什么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3. 江苏省一号文件全文?
  4. 云改数转战略落地思路和举措?
  5. 云计算工程师的未来展望?

2021榆林市经济发展重要举措?

2021年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和8%左右。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精准施策稳实体。全面执行中省稳岗返还、阶段性税收减免、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兑现专项行动,适时出台援企惠企新措施,对冲中省政策退坡影响。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测调度,原煤产量保持正增长,原油、天然气、发电量分别达到1050万吨、240亿方和1360亿度以上。推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解决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不愿担保、不敢担保问题;修订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加强新生代企业家培育。各级干部要大胆与企业家交朋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狠抓项目促投资。落实重点项目季度梯次开工任务,确保清水川电厂三期等103个续建项目6月底前全部复工,120万吨甲醛及其下游产品等161个新建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兰石化乙烷制乙烯等52个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力争重点项目投资达到千亿元以上。完善争资争项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着力提升项目前期水平,在“两新一重”、城市更新、农业农村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扬优势、补短板项目。健全以项目落地为核心的全程服务机制,试行“标准地”改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梳理修订双招双引政策,运用“投行思维”开展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200亿元以上。

优化供给扩消费。出台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意见,落实新一轮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支持县市区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促消费活动。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商圈建设,积极引进知名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支持高新区打造文化产业创意示范街区,推动消费业态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物流网络体系,完善冷链物流和仓储设施,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推动榆林好产品、特色农产品“上云进城”。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支持科创新城建设相关政策,赋予最大的改革创新自主权;开工建设创新港榆林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引进布局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和校企研究中心,打造转型升级的总引擎。建成投运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院榆林分院,推进国科大能源学院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实施现代煤化工与石油化工互补融合、可再生能源与储能高效融合等六方面的创新示范。全力支持CCUS和空天地海平台两个大科学装置落地建设。发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完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机制,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出台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政策措施,推行科研攻关“揭榜挂帅”制,试点推行领衔专家制、科研经费包干制,以政策引人、用事业留人。

推动能化产业高端低碳发展。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煤化工+氢耦合等示范项目,启动建设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聚焦产业链高端化终端化,示范推广一步法制烯烃、第三代DMTO等技术,持续引进布局高端精细化工项目,加快榆能乙二醇、国能5万吨聚乙醇酸、金泰氯碱等项目建设,推动煤基化学品向高端合成材料、煤基聚酯、可降解材料等延伸。统筹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通过竞争性配置撬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新增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推行能耗预算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启动镁铝产业技术革新工程,推进兰炭行业升级改造行动,全部关停7.5万吨以下兰炭单炉,加快“腾笼换鸟”步伐。

推动新兴产业崛起成势。积极申报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获批支线物流无人机商业运行牌照。依托华秦氢能产业园,布局全产业链项目,打造中国西部氢谷。研究出台促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制定羊毛绒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超细羊毛绒产业,做强榆林羊毛防寒服品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网络货运,加快推进榆阳象道二期、靖边现代综合物流园、绥德绥北物流中心、神木西站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大力发展文旅产业。加强顶层设计,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聚焦沿长城、沿黄河、中共中央转战陕北和全域低空飞行“三线一面”,深度挖掘,精心包装,谋划实施一批支撑性的重大项目。推进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抓好绥德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米脂杨家沟革命旧址、北国风光、白云山、红碱淖、龙洲丹霞等龙头景区建设。全面提升要素配套水平,整合提升文旅产业投资平台,推进市县两级旅游集散中心和全域旅游标志系统建设。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合作,打造黄河流域城市文化旅游联盟。支持榆阳、神木、佳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加快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现有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普惠性政策,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与扬州的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推动形成扬榆协调、协同、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现象,新建高标准农田37.92万亩,粮播面积达到1092万亩。保护本土特色种质资源,推进国家级玉米、马铃薯、小杂粮和省级瓜菜制种基地建设。实事求是、以水定产,大力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推动大漠蔬菜、山地苹果和沿黄红枣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米脂小米融合产业示范园建设,新增湖羊基础母羊25万只,生猪存栏达到105万头。支持小杂粮、中药材、特色林果等产业发展,开展珍稀中药材示范种植。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等农村服务业,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启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县域为中心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做好镇村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巩固示范村、标杆村创建成果,启动1个示范县、12个示范镇、100个示范村建设,开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新建卫生厕所5.28万座,农村生活污水管控率和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实施农村电网智能化改造,扩大农村宽带网络覆盖面,加强农村水源建设和水源地保护,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调整优化城乡公交客运线路,让广大农村群众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力推进“三变”改革,新推开600个行政村改革试点。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稳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做好神木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改革,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因地制宜推广“一户一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土地托管面积30万亩次。

(四)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设立市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要素调配、差别化考核机制。加快榆横一体化,稳步推进佳县撤县设区、靖边和绥德撤县设市,支持定边、绥德开展省级县域经济发展试点,支持南部县区发展“飞地经济”。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靖边、神木通用机场,力争府谷、定边民用机场开工;加快佳米高速、大锦高速、清汾高速、G338府谷过境线、G20子洲县城段南迁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靖边县城东过境等国省干道;加快黄河东线引水、蒋家窑则水库、王圪堵水库靖边供水工程建设,推进西线引黄充水管网提升改造,确保“绥米子”三县供水工程4月底通水到户。

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市。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市辖区规划“一支笔”管控,优化市区建设管理体制,赋予区一级更多中心城区建设管理职责。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市政设施、公园体系、河道治理等70个提品质工程,加快北师大一贯制学校、市三院、市疾控中心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运用市场化方式启动新一轮棚改;实施榆林卫城北城墙保存段保护工程,加快科创新城土地统征、供水工程、路网项目等重点工作;开工建设榆阳机场二期北指廊工程,推进延榆鄂高铁前期工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构建低成本住房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翻身仗。

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支持县市区争取中省各类专项资金和债券,谋划实施补短板的市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吴堡天然气管道入境、清涧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切实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实施重点镇扶持计划,建好大保当、东坑等省级示范镇,推进名州、佳芦、波罗、高家堡等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建设,力争峪口、海则滩等纳入中省特色小镇名录,支持县市区因地制宜打造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

(五)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深化铁腕治污攻坚行动。完成红碱淖保护区气井整治、采煤沉陷区和火烧隐患区治理、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等问题整改,确保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零。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确保优良天数、PM2.5等指标持续进位。开展超标断面排查治理,完成黄河流域入河直排口整治任务,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编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规划,支持神木、府谷、靖边、榆横工业区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

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落实林长制,实施毛乌素沙地生态修复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启动白于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统筹发展林草产业,严格落实封山禁火、封山禁牧措施,全年完成营造林及种草面积100万亩以上。深入实施“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完成中心城区外围绿化面积30万亩。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成绿化村庄200个,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庄申报国家森林乡村。

构筑黄河中上游生态屏障。不折不扣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坝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完成全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出台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推进区域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土地林地行为,严格控制生态脆弱区域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加大沿黄县区生态修复力度,推进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一期等重点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实施无定河流域全线综合整治,积极创建黄河流域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市。

各位代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70年来接续奋斗的宝贵绿色成果,捍卫好前辈们赓续传承的治沙精神灯塔,为榆林永续发展留下根基,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六)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市政务服务平台更新扩能升级改造工程,完善“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加快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启动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争创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坚定不移推进煤炭矿业权清理整顿。出台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建立以单位用地税收、能耗等指标为主的项目评价体系;建成投运榆神工业区等3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全面完成园区机构合并、人员转隶,实质性推开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榆林国际航空口岸建设,启动建设陕西自贸区榆林协同创新区;支持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等园区打造综合保税区、物流保税中心;常态化开行“榆西欧”班列,设立东部地区商品榆林中转仓,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发展壮大兰炭、金属镁、特色农产品、羊毛防寒服四大外贸出口基地,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对接,争创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扎实推进六项小切口改革。启动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建设“城市大脑”,以数字赋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谋划设立榆林产业孵化基地,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落地榆林。坚持产融结合,推进市县两级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投运榆林金融大厦,支持高新区打造金融资源集聚区,加快构建与资源型城市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实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计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开基层统计制度改革,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全力以赴稳就业增收入。落实各类扩就业支持政策,全力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保障,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支付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加快建立“一院、一站、一中心”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低收入群体动态数据库,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监测预警,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织密筑牢社会兜底保障网。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促进中高职教育提质培优,推进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示范高中创建,实现特殊教育机构县域全覆盖。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扩大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面。新开工中心城区17个校建项目,支持县市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推动“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支持县市区建设劳动实践教育基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稳步提高教师待遇。

倾力打造健康榆林。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疫苗接种工作,构筑免疫屏障。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健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和标准化改造。强化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防治,巩固大骨节病、氟骨症、布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果。深化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推进专科联盟、县镇医共体、镇村一体化建设。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政策。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切实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开展涉长城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抓好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定边盐场堡长城遗址公园、毛乌素沙地国家公园建设,积极申报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做好石峁遗址、统万城遗址申遗工作。加快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成市图书馆、展览馆和东沙文体馆,做好市博物馆陈列布展。

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围绕精彩圆满目标,承办好全国十四运会女子拳击和男子排球比赛。精心做好省十七运会筹备工作,全面加快赛事场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举办榆林国际马拉松、沿黄公路自行车赛、黄河大峡谷国际漂流等品牌赛事,办好市十五运会。实施省运惠民工程,增加体育设施供给,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经过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确定今年的十件民生实事:一是解决出行难问题,二是解决停车难问题,三是打造“15分钟健身圈”,四是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五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六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七是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八是新建一批公共卫生间,九是开展物业服务市场整治,十是开展媒体问政专项活动。这其中有些实事在过去几年已经推开,但群众呼声依然很高,我们将持续用力,加快解决这些堵点痛点问题。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将时刻把百姓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努力让榆林人民的钱袋子更鼓一些、就业岗位更多一些,上学就医更优质一些、文化生活更丰富一些、生活环境更好一些,让新时代榆林的发展更有温度!

(八)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牢牢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底线,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陕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榆林基地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防控治理体系,抓好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成启用气象雷达立体监测系统,提高洪涝、火灾等灾害应对水平。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化解县市区政府隐性债务,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严禁违规举债。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推动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稳定下降;严厉打击非法融资和逃废债行为,做好积案化解工作;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强化类金融机构监管。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加快“雪亮工程”和“智慧交管”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防范和打击涉暴、涉恐、涉毒、新型网络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要加快什么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深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培育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

江苏省一号文件全文?

2023江苏省1号文件原文如下:

? ? ? ?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 ? ?(一)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 ?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 ? ? (三)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 ? ?(四)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安排9.5亿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体系,采取定额补助和拨改投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认定的化工(危化品)企业高风险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和新技术应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

二、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 ? ?(五)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充分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作用,力争推动银行机构依托企业征信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2500亿元,省财政对服务平台给予适当奖补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方面对相关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小微、双创等专项金融债补充资本金和中长期资金,缓解贷款资本约束,提升信贷投放能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六)统筹使用中央贴息资金和省有关专项资金,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实施支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更新改造设备优化政策,支持省内各银行以更优惠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 ? ? (七)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引导小微企业贷款继续扩面、增量、降价。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优化贴现手续,降低贴现利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电影局)

? ? ? (八)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健全能担、愿担、敢担的工作机制,专注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小微贷”“苏农贷”等专项贷款产品,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信用再担保公司)

? ? ?(九)推动金融机构全面落实优化内部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将再贷款利率下调和LPR下调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支持银行机构、支付机构推出特色减费让利举措,健全支付服务减费让利专项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股转系统绿色通道审查机制、全国股转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直联机制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十)鼓励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养老服务、会展等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发放更多信用贷款。支持金融机构用好用足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加大交通物流领域贷款投放力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影局)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 ? ? (十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具体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各设区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允许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备付月份在15个月及以上的地区,根据待遇清单规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批准后可阶段性适当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 ? ? (十二)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鼓励有条件地区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鼓励企业推行弹性休假,按规定足额支付职工正常薪酬和加班工资。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鼓励各地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且成功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就业服务补助。巩固现有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持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5万个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 ? ? (十三)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鼓励员工早日返岗。鼓励各地对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企业,给予实际包车费用适当补贴;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苏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给予交通补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 ? ? (十四)强化水电气生产要素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为10千伏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全省用户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可采用低压接入,对春节前后连续生产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提供用电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 ? ? ?(十五)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限制或拒绝。(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 ? ? ?(十六)减半收取住宿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费用减半收取,对省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费,对水资源费省级部分减按80%收取,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20%。〔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国防动员办(人防办)、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五、降低物流成本

? ? ?(十七)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省内年吞吐量达到200万以上标箱或年吞吐量达到100万标箱且连续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的主要集装箱港口(目前符合条件的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执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暂按原优惠政策和范围执行)。对进出省内中欧(亚)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全免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 ?(十八)鼓励电商和邮政快递企业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买相应保险、提供必要餐饮保障。安排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对各地邮政快递业人员发放必要的抗疫物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 (十九)鼓励各港口企业加强与大型国际班轮公司以及国内航运骨干企业合作,与班轮公司签订长约合同。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统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打造城市综合体。在保证交通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拓展车辆租赁、旅游集散、邮政快递、商务会展、贸易金融、文化休闲、购物餐饮等功能,促进交通与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对纯电动船舶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港口集团)

六、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

? ? ?(二十)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消费工作,持续办好苏新消费四季主题系列购物节,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给予专项支持。继续开展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活动和全省销售竞赛季活动,评出百家优胜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消费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等。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 ? ?(二十一)安排9000万元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产业融合、赋能乡村、数字文旅等项目,促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小微文旅企业支持力度,2023年投放的新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电影局、省税务局)

? ? ? (二十二)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

? ? ? (二十三)精心办好2023“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持续办好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乡村旅游节、非遗购物节等活动。支持常州、无锡、连云港、淮安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积极准备入出境旅游稳步有序复苏,及时向境外市场宣传入出境旅游政策,组织文旅企业走出去拓展客源市场,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来江苏踩线采风、对接合作,推出更多适应境外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线路和服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

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 ? ? (二十四)加大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可由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制定并试行用地承诺制,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探索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推行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

? ? ? (二十五)强化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完善规划承诺制项目用海报批路径,加快用海审批;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用地需求;采取优化定额供给、精简审核程序、简化可研论证等方式,保障项目使用林地。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基础上,省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请省储备库储备的排污总量指标予以解决。优化能耗强度审批流程,时长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

? ? ? ?(二十六)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间投资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支持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纳入各级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

? ? ?(二十七)强化市县重大项目资本金配套,支持地方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积极争取国家结构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权益类、股权类金融工具等,多渠道规范筹措项目资本金。支持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八、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

? ? ? (二十八)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工作,开展百展万企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企业参展的展品运输、商旅等费用支持力度。搭建江苏优品线上专区,引导外贸企业触网上线、加快提升数字营销能力。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 ? ?(二十九)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跨周期逆周期调节作用,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持续扩面降费,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降低短期险费率和资信费用,继续实施并优化小微外贸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平台统保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参保。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对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保费分期缴纳的便利措施。加大“苏贸贷”融资功能推广力度,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帮助外贸企业提升融资能力。(责任单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江苏银保监局)

? ? ?(三十)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银行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资金结算服务。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助力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加大汇率避险服务有效供给,强化中小微企业、贸易新业态的汇率避险扶持,稳步实施外汇套保奖补等支持措施。保障重要物资产品进口,指导企业扩大应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两段准入等措施,提高进口农食产品通关效率。(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南京海关)

? ? ?(三十一)发挥跨部门机制专班作用,加强对国家级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层面资源要素保障。梳理排出100个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省级重点外资项目,推动加快建设、投产达效。积极邀请外籍高管来苏开展投资洽谈,并提供更多的工作便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外办等有关部门)

九、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 ?(三十二)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 ? ?(三十三)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建筑业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支持省内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三十四)指导并督促各地根据国家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十、大力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研发

? ? ?(三十五)对已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以及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药品注册分类为中药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按照不同研发阶段,择优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对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对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上述在我省生产的创新产品,省补助比例最高占地方投入的50%。(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

? ? ?(三十六)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用于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品,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注册费。对一般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检验收费减免5%,对小微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检验收费减免10%。(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 ? ? (三十七)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注册、应急注册、优先注册等情形,设置便捷通道,开展集中会审、同步核查、优先注册检验。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审评、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时限分别缩减至30个、10个工作日;有源类、无源类医疗器械检验时限再分别压减10个、15个工作日;药品注册检验时限缩减至45个工作日,需标准复核的时限缩减至70个工作日。对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的治疗指南中涉及的药品(医用耗材)实施绿色挂网通道,符合阳光挂网政策的,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十一、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 ? ? (三十八)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全方位提升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确保其平稳运行,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 ? ?(三十九)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不低于75%,该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 ? ?(四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互联网首诊服务,医保基金按照线上和线下一致的原则,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患者在异地具备条件的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门急诊费用统一纳入联网直接结算。暂不具备条件的,参保患者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人工报销,统一执行参保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患者门急诊专项保障政策。加强口罩、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生产供应和组织调拨,保障重点单位和人群医疗物资供应。(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十二、优化提升政府服务

? ? ?(四十一)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协助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指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四十二)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推出涉企法律服务清单,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推动仲裁机构在商会、协会、企业等设立联络点,进一步在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新经济新业务中推广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法律服务,推广商业秘密在线公证。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动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国际商事法律咨询和国际商事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工商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

? ? ? ?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贯彻国家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加强宣传解读,建立直达服务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省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健全政策实施评估机制,调动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积极性,着力推动下沉一级解决存在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云改数转战略落地思路和举措?

一是优化云资源布局;

二是加速一朵云整合;

三是打造大数据、AI、大视频高阶算力;

四是网随云动,差异化服务保障,面向客户需求,差异化入云保障,满足差异化客户入云需求;

五是以5G+AI+MEC构建差异化的边缘能力,打造云边端协同的智能算力体系;

六是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推进5G与天翼云深度融合,全面支持企业通过5G“上云”;

七是聚力内生安全,赋能云网设施与服务。

云计算工程师的未来展望?

未来十年,云计算仍将迎来下一个黄金十年,进入普惠发展期。

一是随着新基建的推进,云计算将加快应用落地进程,在互联网、政务、金融、交通、物流、教育等不同领域实现快速发展。

二是全球数字经济背景下,云计算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必然选择,企业上云进程将进一步加速。

三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加速了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SaaS服务落地,推动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

云计算产业发展的6大趋势如下:

趋势1:云技术从粗放向精细转型

“云技术从粗放向精细转型,技术体系日臻成熟。”

随着云原生的容器、微服务、无服务器等技术,越来越靠近应用层,资源调度的颗粒性、业务耦合性、管理效率和效能利用率都得到了极大提高。

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数字中台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云原生恰恰是数字中台的“底座”,可以说数字中台是利用云原生技术精细化落地的最佳实践。同时,随着云原生的发展越来越精细化,原生云安全需求也越来越“细”。

趋势2:云需求从IaaS向SaaS上移

“目前,国内SaaS服务较国外相比存在3-5年差距,但是正是因为有差距,同时加上疫情的‘驱动’,国内市场蓄势待发。”从这几年企业上云的情况也能够发现一些“端倪”:尽管目前国内没有SaaS独角兽企业,但是企业上云中,很多行业客户因为对于基础IT不是特别熟悉,因而更多会选择和行业相关的SaaS服务,国内细分行业SaaS市场需求旺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养成了使用线上应用的习惯,比如疫情防控、在线教育,视频会议等都是SaaS服务,因而在后疫情时代,SaaS将通过增加客户粘性和专业性提升用使用率。

“同时,SaaS、IaaS和ISV服务商三方将深度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共建繁荣、和谐的SaaS服务生态。”

“未来,企业级SaaS服务向行业化、平台化、智能化发展。”

趋势3:云架构从中心向边缘延伸

“随着边缘计算的发展,分布式云已经成为云计算的新形态,边缘侧布局也成为重点。”

分布式云根据部署位置不同,规模大小不同,服务能力强弱等要素,可以分为中心云、区域云和边缘云,三者形成的云边协同平台可以更加开放地为各大行业赋能。目前电信运营商都在利用5G基站,布局分布式的架构。未来,增加云边协同的能力,以及边缘侧赋能的能力,将为行业发展云计算带来更多红利。

尽管电信服务商和互联网服务商在云边协同上的布局路径有所不同,但是最终都将为行业带来算力红利。从具体的行业上看,大媒体行业首先受益于分布式云的发展,而在工业、交通、农业三大行业,云边协同也将发挥重要作用。比如:云边协同将实现传统工业与信息化的融合,云边协同将帮助传统农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转型,云边协同助力传统交通向智慧交通转型等。

“云边协同,促使云计算为各行业各的赋能更加具备普惠性,将算力延伸到边缘侧。”

趋势4:云安全从外部向原生转变

“原生云安全推动安全与云深度融合。”

与以往相比,原生云安全平台将安全能力逐步从生产向开发和测试等环节延伸,融入从设计到运营的整个过程中,向用户交付更安全的云服务,而原生云安全产品,则是由原来的外挂逐渐转为内嵌,更多地发挥云平台的数据价值,进行安全态势感知、云访问安全代理等。

趋势5:云应用从互联网向行业生产渗透

“数字化转型推动云应用从互联网向行业生产渗透,传统信息基础设施亟待升级为数字基础设施。”

信通院调研显示,云应用日趋广泛,并且正在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渗透。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目前在传统行业,传统信息基础设施真正实现数字化并不多。栗蔚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技术架构存在痛点,比如,跨平台异构环境的数据难打通,高并发、不可预测访问需求承载力有限,上层应用敏捷化的交付需求难支撑等;二个是IT管理存在痛点,比如,多场景多层次的IT服务需求难实现,IT管理和服务各要素(技术、平台、流程、管理、组织架构、运营体系)能力水平不齐等。

为了应对上述痛点,目前业界加速推进企业技术架构迭代升级,促进传统数字化转型。同时,云化管理平台的作用也日渐凸显。栗蔚介绍,在这一背景下,信通院即将推出企业数字基础设施云化管理和服务运营能力成熟度模型(IOMM),从服务产品化、能力平台化、管理精益化、运营体系化、数据价值化等六个方面,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数字基础设施能力“把脉”。

趋势6:云定位既是基础资源也是基建操作系统

“新基建促使云的定位从基础资源向基建操作系统扩展。”

以往,业界更多认为云计算就是虚拟化资源,然而在新基建框架中,云计算越来越多扮演基建管理调度的角色,是承上启下的重要平台,全面提升网络和算力的能力。

发改委对于新基建概念的定义包括三个方面:融合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其中,信息基础设施又包括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是新技术基础设施中的一个环节。

“如果将信息基础设施看作是一台计算机,那么云计算就是这台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云计算作为信息基础设施一部分,不仅提供虚拟化资源,并且以云原生为技术体系,构建面向全域数据高速互联与算力的全覆盖的整体架构,全面提升网络和算力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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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基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