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8-29 11:15:10

重要專家個人鑑定:庭

本文目录

  1. 什么样的鉴定中心法院会认可?
  2. 法院包括哪些部门和机构呢?
  3. 法院哪些职位属法院工作人员,纪律监查属工作人员吗?
  4. 开完庭后,被告还能对原告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吗?
  5. 刑庭开庭一般多少人?

什么样的鉴定中心法院会认可?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对外委托、组织协调和监督鉴定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相关工作。

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各相关业务庭与司法鉴定机构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并接受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法院包括哪些部门和机构呢?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工作;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事项;协调处理来信来访有关事项;负责本院机关行政财务管理;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法院相关工作。

(二)政治部

主管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负责法院机构编制工作;主管本院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组的会务及交办事宜;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事宜及计划生育工作;承办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呈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调研等工作。

(三)立案庭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登记;依法审理不服下级法院不予受理、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依法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卷。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刑事案件;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

(五)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民事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下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

(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承担本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负责承办国家赔偿的确认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八)执行局

依法执行本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内容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提级执行及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对法院执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和协调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协调处理法院之间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案件。

(九)研究室

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承担法院开展学术研讨和实证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法院的新闻报道、法制宣传工作以及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负责司法统计;负责组织、汇总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承担吉安市法官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刊的编辑发行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调研宣传和司法统计工作。

(十)司法技术处

负责法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负责法院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技术工作。

(十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负责本院机关及全市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法院的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后勤服务和日常对外接待工作。

(十二)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教育、警衔呈报、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警力调配;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人犯等工作;组织和参与对死刑人犯的执行;参与有关审判和执行的工作事项;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办理机关党员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领导中院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十四)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国法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五)评查办

负责对本院审判、执行的各类案件和裁判文书进行质量评查.

法院哪些职位属法院工作人员,纪律监查属工作人员吗?

对于法院而言,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法官、书记员、法警、司法行政人员等职位,纪律监察委员会属于法院机关的内设机构,并不属于法院工作人员。法院工作人员指的是直接参与审判、执行等法官、书记员等职位的人员,而纪律监察委员会属于法院机关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属于直接参与审判、执行等工作的人员,因此不算作法院工作人员。在法院内部,纪律监察委员会是维护法院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重要机构。除此之外,法院内还有诉讼服务中心、人事部门等职能部门,也属于法院机关的内设机构,对法院的正常运作起着重要作用。

开完庭后,被告还能对原告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吗?

按现行法律的规定,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你说的情况举证期应当已经超过,法院可以不同意!

刑庭开庭一般多少人?

一、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去几个人?

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去几个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不会限制被告人家属人数,对于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可能会有多人旁听的,法院就会使用旁听证控制旁听人员入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为了解案件事实经许可可以发言。

一般不能发言。,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则不能发言。一般家属只能在庭审时听一下。我国允许家属旁听案件,但对于开庭时家属能去多少人,就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会限制家属人数的。

不过对于一些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那就会不允许进行旁听了。对于旁听的人员来讲,也是要遵守法庭纪律,否则也是有可能被赶出法庭的。

二、民事诉讼法对于开庭审理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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